消费者权益保护
擦亮双眼 远离非法放贷
发布时间:2023-09-18

近年来,非法放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不仅破坏正常金融市场秩序,损害经济金融发展良好生态,非法放贷也极易导致借款人债台高筑,可能导致个人悲剧发生,暴力催收易滋生违法犯罪,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华能贵诚信托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擦亮双眼,提高法律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一、识破非法放贷

非法放贷,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

常见的非法放贷,常常隐藏在套路贷、校园贷、现金贷等外衣之下,进行非法牟利。

1.套路贷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与老百姓常说的“高利贷”不同,“套路贷”的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高利贷”体现了双方意思自治,借款行为本身及一定幅度内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即高利贷本金及法定利息受法律保护,超过法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套路贷”犯罪的发展蔓延,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在此过程中,借款人不仅会损失金钱,人身安全也会受到威胁,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华能贵诚信托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借钱走“正道”,认准持牌金融机构办理借贷业务,避免落入“套路贷”陷阱。

2.校园贷

不法分子通过散布“放贷快、门槛低”、“无抵押、无担保”等虚假广告,专门面向缺乏风险意识的在校学生放款。非法校园贷准入门槛普遍很低,对申贷学生的还款能力和还款资金来源不做审核,只需要学生出示身份证、填写表格就可以贷款。但借款容易还款难,看似江湖救急的校园贷,却让很多大学生深陷网贷泥潭,利滚利难以偿还。

华能贵诚信托提醒广大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不要给自己背上不必要的债务负担。

3.现金贷

现金贷的主要特点是:额度小、周期短、无抵押、流程快、利率高。不法分子往往打着 “低利率”甚至“零利息”的幌子吸引受害人贷款,可名目繁多的服务费、运营费、逾期费、滞纳金等折算下来,利率水平往往非常高,看似诱人的贷款条件其实都是陷阱。此外,有的放贷机构以各种方式诱骗借款人过度举债,并通过暴力、恐吓等方式催收贷款,滥用客户隐私信息,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给社会安定造成不良影响。

华能贵诚信托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贷款需谨慎,借贷的成本不只是利息,还有各种名目的费用,当心“暗藏玄机”。

二、非法放贷的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上述非法放贷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三、提高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金融。

为防止非法放贷活动对个人和社会的伤害,不仅司法机关和金融监管机构需要肩负责任、加强打击力度,广大金融消费者也要提升金融素养、提高法律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要做到:

1.谨慎选择合法合规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

2.警惕陌生电话推销贷款和非法网络贷款,遇到“放贷机构”和“信贷专员”主动联系要小心谨慎,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

3.注意个人信息保护,保管好身份证件及个人隐私,不向他人出借身份证件及银行卡,不向他人透露个人和家庭信息;4.如遭遇“套路贷”和暴力催收等非法放贷情形,及时向各地金融监管机构、公安机关寻求帮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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