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
守住钱袋子 远离非法集资
发布时间:2023-06-23

近年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作为社会毒瘤,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是影响当前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在国家大力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同时,广大金融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

首先,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非法集资活动无视金融监管规定,破坏金融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次,非法集资使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不发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往往任意挥霍、浪费或转移,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甚至血本无归。

第三,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涉案金额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第四,非法集资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非法集资活动通常以“响应国家政策”为名,行违法犯罪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非法集资常见形式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在全社会抵制非法集资的同时,非法集资的方式也在不断地变换花样,涉及的行业领域也有扩大趋势。常见的非法集资领域主要有:

1.网络借贷非法集资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网络借贷成为部分消费者周转资金的可选途径。不法分子借助网络借贷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方式有:以理财产品名义诱使投资人参与借贷,并将借款资金存入网贷平台名下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放任借款人利用网贷平台以多个虚假名义发布大量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等。

2.虚假投资理财非法集资

部分没有金融执照的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虚构投资理财项目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方式有:向投资者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无明确投资标的,不断发展新投资者,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进行资金诈骗;通过设置“推荐奖”“管理奖”等奖金制度,鼓励投资人发展他人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从事具有非法集资和传销相互交织性质的非法活动等。

3. 私募基金非法集资

私募基金是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然而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对相关金融知识不熟悉,通过“伪私募”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方式有:违规公开募集,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公开宣传、诱骗投资者,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以保本、高收益、低门槛为诱饵,违规降低投资金额下限、违规突破投资者人数上限进行募资;通过约定关联方溢价回购的方式,变相从事放贷业务,甚至涉嫌挪用或者侵占募集资金等欺诈行为;以私募基金名义宣传、募集,但并未到基金业协会办理产品备案手续等。

4. 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

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往往是围绕不动产,巧立各种名目吸收公众资金,主要方式有: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返还租金或到期回购,诱导公众购买违章建筑,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在取得预售资格前,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甚至“一房多卖”;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等名义,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集资,承诺给予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高额利息,用后集资人的资金支付先集资人的利息,使投资人蒙受巨大损失。

5. 养老机构非法集资

近年来,随着养老产业的不断升温,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和投资理财需求逐渐增多,不法分子利用群众的养老需求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方式有: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幌子,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虚构投资养老公寓或其他相关养老项目,承诺给予高额回报,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打着销售保健、医疗等养老相关产品的幌子,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入资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和抵押协议获得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6.互联网新技术领域非法集资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以虚拟货币、区块链、NFT项目为噱头的“金融创新”类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比如,编造元宇宙等名目众多的高科技投资项目,公开虚假宣传高额收益,诱骗参与者通过兑换虚拟货币、购买游戏装备等方式投资。实际上,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再比如,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面向境内居民声称获得境外优质区块链等项目投资额度,代为投资。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参与者资金难以追回。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1.查资质

金融消费者遇到投资项目,应首先通过工商行政机关官方网站核查被投资企业或投资理财机构的资质,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程序注册登记的合法企业,包括查看经营范围与宣传是否相符,是否具备金融业务或相关投资项目的经营许可,高度关注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不具备特许资质的名义推销金融产品和投资项目,不参与自己不了解的境外投资项目。

2.看回报

金融消费者应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来审视投资项目或所谓金融产品的投资回报,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即使是合法的民间借贷,也不允许有过高的利息回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法律不予保护。

3.观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通过亲戚朋友互相介绍,再发展下线,形成一个吸收资金的网络,难以将投资标的的情况介绍清楚,无法阳光化操作。比如,不能清楚阐述投资项目的经营规划,或规划明显不合理;不能说明投资资金的具体用途;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或合同与宣传不符、没有实质性约定,不能开具凭证等等。

4.慎决策

金融消费者在面临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时,应保持冷静分析和独立判断,并多向专业人士咨询,不要跟风投资,不要轻易决策。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国家高度重视,并已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多部门联合打击,同时鼓励对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举报,金融消费者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可通过当地公布的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向有关部门举报。华能贵诚信托再次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要守住自己的钱袋子,远离非法集资,维护好我们辛苦打拼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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