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
华能贵诚信托提醒 读懂“ 资管新规” 理性投资不盲从
发布时间:2022-03-12

2018年4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管理局联合正式下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历经三年多的过渡期后,自2022年1月1日起,不符合资管新规的资产管理业务正式全面退出历史舞台。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资管新规”从投资范围、杠杆约束、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对这类业务做了要求,对资产管理行业及产品产生巨大影响。

新规正式实施以后,资管产品的哪些重大变化值得金融消费者重视?金融消费者应如何选择资管产品?华能贵诚信托带您读懂“资管新规”,理性投资不盲从。

 

四大变化

“资管新规”这些规定需关注

 

变化一:打破刚性兑付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资管新规”的核心内容在于打破“刚性兑付”,即金融机构发行和销售资管产品不再承诺保本保收益。在“资管新规”出台之前,我国资管市场长期充斥着各色各样的刚兑产品,以银行理财为例,多为保本型预期收益产品,其特点在于无论银行投资结果盈利与否、盈利多少,产品到期后都要按照消费者购买时承诺的预期收益率支付收益。而在“资管新规”要求下,“保本保息”“零风险”的理财类产品已退出市场,消费者将自负盈亏,在承担风险的同时,也将迎来更多的选择和回报空间。

 

变化二:产品净值化

“资管新规”要求资管产品从预期收益型转化为净值化运作。产品净值化以后,消费者能直观感受到市场变化和产品投资风险,对消费者来说意味着更真实的风险收益反馈,直面产品净值波动,投资体验可能受到影响。净值化有利于消费者重视产品底层资产、投资策略和投资风险收益的匹配性,培养良好的投资习惯,有利于引导消费者通过长期投资来平滑净值波动。这里提示广大消费者,资管产品净值化以后,仍可以参考业绩比较基准这一产品业绩中枢指标,通过查看产品净值走势,综合考虑投资平稳程度。

 

变化三:提高私募产品合格投资者门槛

信托等私募资管产品要求消费者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除达到一定投资额度以外,“资管新规”要求个人投资者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相对于公募资管产品,私募资管产品对消费者投资较高风险产品时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变化四:加强信息披露

长期以来的刚性兑付使部分金融消费者产生了依赖心理,购买金融产品只看预期收益率和期限,较少关注资金用途和底层资产,也造成了部分金融机构怠于披露上述信息。“资管新规”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向消费者主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资产管理产品募集信息、资金投向、杠杆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资账户信息和主要投资风险等内容。消费者应在购买金融产品时清晰了解上述关键信息,理性选择符合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的资管产品;并及时关注金融机构披露的产品管理方法、风险变动、应对措施情况,形成合理预期,作出理性决策。

 

四大建议

助您适应资管产品新规则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广大金融消费者对投资理财、财富管理的需求越来越旺盛。长期以来,由于刚兑产品的存在,消费者大多对产品净值化、资产配置、长期投资等理念接受程度较低,对资管产品合同条款、风险分类、净值变动、投研能力的重视程度和辨识能力较为不足。面对“资管新规”落地后,新的市场、新的规则、新的产品,普通消费者应该如何适应呢?

 

建议一:消费者应树立价值投资理念

一是理清自身需求和可用资金,合理分配基础保障、日常开支、应急资金、投资增值资金的比例,确定投资的额度,投资资金应为闲散资金,不应影响这正常生活。二是“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用合理的资产配置分散风险,如分别配置股权和债权类产品、配置底层资产为不同行业的产品、配置不同期限的产品等。三是摒弃投机心理,不宜一味追求赚“快钱”,时间是最大的资本,时间能沉淀价值,要用长期主义、价值投资对抗波动,降低风险,实现财富目标,让生活更美好。

 

建议二:消费者应理性投资不盲从

一是消费者应当理性看待自身承受投资波动的能力,选择风险等级匹配的投资产品。对普通消费者而言,应根据不同金融机构、不同资管产品的特点进行选择,比如,银行理财相对稳健,但收益不高,适合风险偏好比较低的消费者;投资于股票市场的权益型公募基金,受到资本市场波动大的影响,但可能有较高的收益,适合有风险承受能力的消费者;信托计划投资门槛相对较高,收益相对适中,主要适合有一定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消费者。

在这里,要特别提示老年消费者,高收益、低风险的金融产品是不存在的,高收益必然意味着高风险。切忌被某些不正规机构和销售人员以高收益、低风险的宣传所误导,盲目投资不了解的金融产品。

二是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认真阅读合同,了解权利义务和风险提示,审慎对待合同签署、风险测评和确认环节,不能仅听销售人员口头介绍就闭眼签字,更不能随意让人代签。

三是移动互联时代数字金融带来的便利性和风险并存。数字金融涉及第三方支付、互联网保险、互联网理财、网络借贷、消费金融等诸多方面,互联网平台销售的金融产品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和风险属性,相反更容易让消费者麻痹大意。特别提示伴随互联网一起成长起来的年轻消费者,在接受数字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增强自主识别意识和风险判断能力,树立理性借贷消费理念,切勿盲目相信他人,拒绝不法分子的利益诱导,远离校园不良网络贷款侵害。

 

建议三:加强对金融知识的学习和积累

近些年来,金融产品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创新,新的投资风险也不断涌现,消费者应有意识地通过正规渠道不断学习相关金融知识、提高基本金融技能、树立正确金融理念、实施适当金融行为。老年消费者可积极参与国家有关部门及各金融机构开展的线下教育宣传活动,年轻消费者可通过学校课堂、网络媒体、专业书籍等方式持续提升金融素养。

 

建议四:投资者应提高权益保护意识

一是要选择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要特别警惕承诺超高收益、快速提款、不限投资门槛的产品,可通过查验金融证照等方式,防范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侵害。二是要选择正规的销售渠道,如在金融机构线下营业场所签约、通过金融机构官方渠道购买产品和接受服务、积极配合录音录像流程。三是要选择正规从业人员,查验销售人员资质、证件,对来源不明的电话、短信链接、推销邮件等保持警惕,注意个人信息、金融信息保护,防范诈骗风险。四是要通过正规投诉渠道反映问题,如向发行、销售产品的金融机构投诉、向当地人民银行、银保监局、证监局投诉、拨打指定的金融消费者投诉热线投诉等,依法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注意防范“代理投诉”“代理退保”“征信修复”“反催收联盟”等打着保护消费者权益旗号的各种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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