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
华能信托提醒您 | 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发布时间:2022-06-19

近年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发案率大幅提升。近十年立案查处非法集资案件2.5万起。这类案件呈现出涉案金额大、受害人数众多、涉及地域广、资金追回难等特点。非法集资作为社会毒瘤,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是影响当前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和重大隐患。打击、处置非法集资不仅是国家经济金融领域的重点工作,也是帮助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财产安全和家庭幸福的重要行动。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非法集资有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集资的根本特征是非法性。集资是金融行为,金融是经特许并接受监管的行业,一般工商企业一律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利益诱惑则是非法集资的主要手段,作为诱饵的利益通常是子虚乌有的,或者需要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取得。社会性是区分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标准。民间借贷有特定的对象,其既有借贷意愿也被默认有判断能力和承受能力,且影响范围有限,法律并不禁止民间借贷;而非法集资是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极易引发大范围社会风险,被法律法规明令禁止。

非法集资有哪些手段和形式?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进行了总结:

一是,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金融消费者应知悉,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也不得组织、协助或参与非法集资。实践中,一些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欺骗、误导公众,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成为非法集资高发领域。

二是,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金融消费者要高度警惕私募基金、财富管理、房地产等领域可能存在的非法集资风险。比如,利用金融消费者对境外金融业务不熟悉,虚构发售境外基金,承诺保收益或高收益;以投资理财为由,承诺无风险、有担保、高收益;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等。

随着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发展,非法集资行为也染指区块链、虚拟货币以及解债服务等领域,不法分子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等政策旗号,利用元宇宙、NFT等新概念进行新形态的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强的迷惑性。

三是,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近年来,这类手段中虚假的养老投资、农业项目投资和教育服务日益增多。比如虚构投资、入股养老基地,享受养老服务或售卖老年保健品的方式吸收资金;以代种植、租种植等方式投资林木项目;以买卖网课、提供教育补贴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等。此外,正常的民间借贷也可能演变为非法集资,比如一个小微企业主在创业初期为解决资本金的需要,通过地缘、人缘、血缘关系,从亲朋好友等熟人处筹集资金;随着企业发展资金需求扩张,在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无法满足资金需求的时候,就会寻求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甚至铤而走险搞非法集资。

四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宣传。

五是,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参与非法集资的后果

金融消费者应知悉,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需风险自担。非法集资类行为中,一部分本身就是诈骗,金融消费者的投资将血本无归;另一部分由于非法经营金融业务,没有投资者保护措施,金融消费者将面临巨大的财物损失风险。

金融消费者还应警惕,不要成为非法集资协助人。比如,受害人深受不法分子宣传蛊惑,或被不法分子先期支付的高收益蒙骗,对非法集资的高额回报深信不疑,不仅自己继续深陷其中,还协助不法分子宣传造势、拉拢亲朋好友参与,甚至收取相应报酬,造成更大范围的财产损失。非法集资协助人同样面临行政处罚,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1.查资质

金融消费者遇到投资项目,应首先通过工商行政机关官方网站核查被投资企业或投资理财机构的资质,包括查看经营范围与宣传是否相符,是否具备金融业务或相关投资项目的经营许可,高度关注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不具备特许资质的名义推销金融产品和投资项目,不参与自己不了解的境外投资项目。

2.看回报

金融消费者应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来审视投资项目或所谓金融产品的投资回报,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即使是合法的民间借贷,也不允许有过高的利息回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法律不予保护。

3.观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难以将投资标的的情况介绍清楚,无法阳光化操作。比如,不能清楚阐述投资项目的经营规划,或规划明显不合理;不能说明投资资金的具体用途;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或合同与宣传不符、没有实质性约定,不能提供正规的凭证等等。

4.慎决策

金融消费者在面临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时,应保持冷静分析和独立判断,并多向专业人士咨询,不要跟风投资,不要轻易决策。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国家高度重视,并已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多部门联合打击,同时鼓励对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举报,金融消费者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可通过当地公布的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向有关部门举报。

华能贵诚信托再次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要守住自己的钱袋子,远离非法集资,维护好我们辛苦打拼的幸福生活。

 

暂无数据

©2022 华能贵诚信托 黔ICP备18000947号-1 贵公网安备 520115020019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