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信托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信托”或“我们”)非常重视自然人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或“您”)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我们可能会收集和使用您的相关信息。我们希望通过《华能信托个人信息保护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向您说明我们如何收集、存储和使用这些信息,以及我们为您提供的访问、更新和保护这些信息的方式。本条款仅适用于华能信托的电子服务系统提供的服务,包括:华能财富宝小程序、官方网站等(以下统称为“电子服务系统”)。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意见、建议或投诉,请通过本条款最后一节“如何联系我们”中提供的方式与我们联系。本条款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会尽全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并恪守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同时,我们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行业成熟的安全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本条款也将根据华能信托具体安全保护措施的调整而适当做出修订。

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前,请您认真完整地阅读本条款的所有内容,做出您认为适当的选择。我们对本条款中与您个人信息及权利存在重大关系的内容,采用加粗的形式提示您注意,请您重点阅读。您的确认操作即视为您接受本条款项下全部约定条款,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条款来合法使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根据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仅收集实现产品功能所必要的个人信息。我们收集您的相关信息,目的在于进行客户身份识别、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以及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义务等合法目的。本条款所称“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联系方式、财产信息、征信信息、交易信息。我们收集的上述信息均是为提供服务必须收集的基础信息,就此类信息而言,如果您拒绝提供或不同意,您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电子服务系统,甚至无法实现线上开户、购买信托产品或其他服务。

您需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您的个人基本资料(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开始日期、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联系电话)的真实性、有效性、安全性和及时更新,以便我们为您提供服务并与您进行及时、有效的联系。

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个人信息安全和提升我们的服务水平,当您访问华能信托的电子服务系统或使用华能信托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时,我们可能会读取您访问我们平台或使用我们产品(或服务)时所使用的终端设备的设备型号信息。

(一)我们如何收集您的个人信息

1.注册使用电子服务系统时的信息收集

当您在华能信托电子服务系统注册账户或使用华能信托电子服务系统时,您需要提供手机号码(或授权微信)进行注册,并根据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规定,向我们提供您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开始日期、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并根据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或照片以供我们核对并留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规定,您需要通过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验证后方可购买我们的信托产品,需提供您的个人财产信息,包括Ⅰ类银行账户及银行预留手机号,以便完成验证。如您拒绝提供上述个人信息,将导致注册不成功。

2.预约、购买信托产品时的信息收集

您在预约、购买华能信托销售的信托产品或委托华能信托设立信托时,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进行合格投资者认定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向我们提供您的职业、婚姻状况、收入情况、银行账户信息、资产状况、投资经历、风险偏好、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如果您不使用预约、购买集合信托产品服务,您可以选择不提供该服务相关的某一或某些信息。如您拒绝提供该信息,您将无法通过线上操作购买信托产品或委托设立信托,但不影响您正常使用华能信托电子服务系统的其他披露查询服务。

3.设立他益型资产服务信托时的信息收集

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规定和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等信托文件的约定,如您设立家族信托、家庭服务信托或者其他受益人与委托人不一致的他益型资产服务信托时,可能指定您的亲属或他人作为信托受益人,我们需要验证您及受益人的身份,您需要向我们提供您及您指定的信托受益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开始日期、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联系电话。同时,我们需根据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规定,提示您提供信托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影印件或照片,以供我们核对并留存;为核算并支付信托利益的需要,提示您提供信托受益人的个人财产信息,包括Ⅰ类银行账户及银行预留手机号,以便及时、准确完成信托利益的分配。

4.签署信托文件时的信息收集

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您在签署认购风险申明书、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时,应当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如您在使用华能信托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线上信托文件签署,需向我们提供个人生物识别信息(面部特征)用于身份验证。请您注意,签署信托文件时录音录像系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您的“确认”或“双录”操作即代表您授权我们可以收集和使用这些信息来实现上述功能;如您不同意提供前述信息,我们将无法提供信托产品购买和信托文件签署等服务,但不影响您正常使用华能信托电子服务系统的其他披露查询服务。

5.办理转/受让信托受益权业务时的信息收集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规定以及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等信托文件的约定,您在办理信托受益权转/受让业务时,我们需要验证您的身份,您需要向我们提供您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开始日期、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联系电话;为核算并支付信托利益的需要,提示您提供个人财产信息,包括Ⅰ类银行账户及银行预留手机号,以便及时、准确完成信托利益的分配。

6.来自第三方的信息收集

在您注册我们账户和使用我们产品(或服务)过程中,您授权我们可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有关机构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经国务院或其他政府有权部门批准合法设立的其他征信机构、公安、公积金、社保、税务、民政)查询您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征信信息、财产信息、关系人、资信状况、就业情况、收入情况、婚姻情况、地址信息。

当您通过我们合作伙伴的网络平台使用我们产品(或服务)时,您授权我们可向我们的合作伙伴获取其所收集的与您相关的身份、账户、联系等个人信息。如果为了向您提供服务而需要从第三方获取您的信息,我们将要求第三方保障其提供的信息的合法性。

(二)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1.对于必要的个人信息,我们会用来提供该项业务功能,包括实名认证、开户登记、反洗钱核查、产品认申购、电子合同签署等。

2.为保护您账户信息安全,我们会校验信息的准确性,对您的身份及其他必要信息进行识别、验证等。

3.为提供适合您的服务,我们会使用您的个人信息用于为您提供服务状态通知及查询服务,并持续维护、改善这些服务,对您的信息进行分析、加工和处理。

4.为了安全防范、诈骗监测,我们会对您的信息进行存档和备份,也会用于预防或阻止违法、违规的活动,如识别、打击洗钱等。

5.您明确同意的或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用途。

(三)无需您同意的收集、使用、处理

请您注意,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可能会依法收集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且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2.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依照法律法规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一)委托处理

我们目前没有委托外部供应商提供客户支持服务。若将来发生委托服务,我们将与被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签署严格的保密协定,要求他们按照我们的要求、本条款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

(二)共享

我们承诺会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严格保护您的信息。您同意华能信托可能会在下列情况下将必要的信息与第三方共享:

1.某些情况下,只有共享您的信息给服务方,才能核实您的身份、向您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或维护您和/或信托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将要求接收方对您的信息采取保护措施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按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

(三)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

2.在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条款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四)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获得您明确同意后;

2.在法律、法律程序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三、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一)信息的存储

1.我们会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在中国境内。

2.我们仅在您使用服务的必要以及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期限内存储您的个人信息,当超出数据存储期限后,我们会对您的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信息的保护

1.我们已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例如:我们会使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保密性;我们会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遭到恶意攻击;我们会采用内网存储、内外网物理隔离的方式防止信息数据泄露;我们会部署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个人信息;以及我们会举办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课程,加强员工对于保护个人信息重要性的认识。

2.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不收集无关的个人信息。

3.互联网并非绝对安全的环境,我们强烈建议您不要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即时通讯(聊天软件)等交流方式发送个人信息。请使用复杂密码,协助我们保证您的账号安全。请您务必妥善保管好您的用户名、密码及其他身份要素。您在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时,我们会通过您的用户名、密码及其他身份要素来识别您的身份。一旦您泄漏了前述信息,您可能会蒙受损失,并可能产生对您不利的法律后果。如您发现前述信息可能或已经泄露时,请您立即和我们取得联系,以便我们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或降低相关损失。

4.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5.在您终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后,我们会停止对您的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我们停止运营,我们将及时停止收集您个人信息的活动,并按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对所持有的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

四、您的权利保障

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通行做法,我们保障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

(一)访问您的个人信息

您有权通过华能信托电子服务系统访问您的个人信息,查阅您的登录身份信息、所购买的产品信息、绑定的银行卡信息、已签署的合同信息等。您有责任及时更新您的个人信息。在您修改个人信息之前,我们会验证您的身份。如果您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访问这些个人信息,您可以随时致电华能信托客服热线:400-650-6559。

(二)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如发现您的信息有误,您可以通过华能信托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更正或联系您的客户经理。

(三)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3.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4.如果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

5.如果我们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当您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我们可能不会立即从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您行使信息删除权的具体路径是:致电华能信托客服热线400-650-6559或联系您的客户经理。

根据《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信托公司有义务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信托公司应当妥善保存管理信托计划的全部资料,保存期自信托计划结束之日起不得少于15年。当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规定相冲突时,我们无法响应您的删除请求,相关业务资料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规定的期限予以保存。

(四)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

每个业务功能需要一些基本的个人信息才能得以完成。对于额外收集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随时给予或收回您的授权同意。

华能信托电子服务系统所提供的功能中,有些个人信息为必须提供的,否则不能完成相应的操作或实现相应的功能,有些个人信息是可以选择提供的,选择提供的信息,您可以随时给予或收回您的授权同意。当您收回同意后,我们将不再处理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您收回同意的决定,不会影响您正常使用的其他服务。

(五)个人信息主体注销账户

您随时可注销此前注册的账户,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行操作:您随时可通过联系您的客户经理进行注销。在注销账户之后,我们将停止通过电子渠道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并根据《反洗钱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规定的期限保留相关业务资料和信息。

五、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我们的电子服务系统主要面向成人。如果没有监护人的同意,未成年人不应创建自己的用户账户。我们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

对于经监护人同意而收集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或公开披露此信息。

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则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六、本条款的适用和如何更新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变化以及我们的业务、产品与服务的发展与完善,本条款也可能随之变更。我们将在华能信托电子服务系统中发布本条款的更新版本。未经您的知情和同意(如适用),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条款所享有的权利。

您知悉并确认,如您不同意更新后的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服务,并注销相关的账户,我们将停止收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如您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同意接受更新内容。

七、如何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条款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公司名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 55 号贵州金融城 1 期商务区 10 号楼 23、24层

邮政编码:550001

全国统一客服及投诉专线:400-650-6559

公司邮箱:public@hngtrus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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